
在熊本生了孩子,除了高兴,还有两件"办手续"的事不能拖:一是向区役所交"出生届",二是给孩子申请在留资格。两件事期限都很短,材料也不一样,很多华人家庭容易搞混,结果耽误了孩子的健康保险和儿童津贴。
出生届要在孩子出生当天算第1天,14天以内提交。可以去以下任意一个地方的区役所:父母住所地、父母本籍地,或者孩子出生的医院所在地。熊本市内在各区役所区民课或总合出张所都能办。
如果父母双方都不是日本人,孩子出生后虽然可以先上住民票,但只能免在留资格停留60天。要想继续合法在日本生活,必须在出生后30天以内到入国管理局申请"在留资格取得许可"。如果第61天还没办好,住民票会被取消,国民健康保险、儿童津贴等也可能用不了。
需要准备的材料:
这项申请不收手续费。建议出生届办完、拿到受理证明书之后,尽快预约去窗口提交。
先办出生届拿到受理证明书,再带着证明书和住民票去入管办在留资格,这样材料齐全不会白跑一趟。有不清楚的地方,欢迎在LINE用中文问我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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