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租来的房子空调突然不制冷,或者热水器不出热水,能不能自己叫人维修,再找房东报销?建议先联系房东或管理方,确认维修安排和费用承担,再约维修。未经同意就修理,可能引起费用或恢复原状的争议。
国民生活中心说明,维持出租住宅正常使用所必需的维修,原则上由出租方负责。入住时配备的空调、热水器发生故障,应及时向出租方报告。
但不能只凭“机器在房间里”就认定房东一定承担费用。先核对租房合同、重要事项说明书中的设备清单、维修条款和特别约定,确认故障设备是否属于出租方提供的设备。自己购买的空调,应另行确认维修安排。
国土交通省的标准租房合同区分了房东负责的必要维修,以及租客故意或过失造成的损坏。不过,这只是合同范本,并非所有房源都必须使用。具体责任还要结合实际合同与故障原因判断。
联系时可以先整理成一句话:“我是某房间的租客,房内配备的空调从某日开始无法制冷。我没有自行拆修,请确认检查安排及费用承担。”把症状说清楚,比直接争论谁出钱更容易推进处理。
请对方指出合同中的具体条款,并说明故障原因、收费明细及由你承担的依据。不要在原因不清楚时就签下“全部由租客承担”的确认书。国民生活中心也提醒,设备故障应立即联系出租方,擅自维修可能留下争议。
如果对方迟迟不回复,建议保存每次联系的时间和内容,再向咨询窗口说明情况。维修费用与房租支付是不同问题,不要自行把维修费从房租中扣除;先咨询如何处理。
熊本市消费者中心:096-353-2500。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:00—17:00,节假日及年末年初除外,服务对象为熊本市居民。中心可就消费合同纠纷提供建议或协助调解,不能保证房东立即维修或退钱。
咨询前准备好合同、故障照片、双方联系记录和费用明细。如需到场咨询,应先打电话,由中心判断是否需要预约。熊本市以外的居民,可拨打188查询所在地的消费生活咨询窗口。
看不懂维修条款,或不知道怎样向管理方说明故障,可以在LINE用中文问我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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