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熊本看病,如果当天忘记带健康保险证(或者还没收到保险证),医院一般会要求先付全额医疗费(10割)。遇到这种情况不用太担心,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的人,之后可以向市役所申请"疗养费",把保险该出的部分(7割或8割)退回来。
哪些情况可以申请退钱?
- 忘带保险证,在医院被收了全额医疗费
- 临时外出、旅行途中突然生病或受伤,先自己垫付了医疗费
- 医生开了治疗用的护具(比如腰托、矫正鞋等),自己先付款购买
- 在海外突然生病或受伤,在当地医院自费看病
- 医生认可、需要做针灸或按摩理疗,并开了同意书
需要注意的是,这个制度只适用于国民健康保险(自己去区役所加入的那种保险)。如果是公司的社会保险(协会けんぽ等职场保险),要联系自己公司或所属的健康保险组合申请,不是去市役所。
需要准备什么材料?
- マイナ保险证、保险证或资格确认书其中一种
- 户主本人的存折(银行账户信息)
- 医院开的全额付款收据原件
- 诊疗报酬明细书(レセプト,可以向医院申请开具)
- 购买护具的情况:另外需要治疗用装具证明书,鞋型护具还要加装着照片和护具照片各一张
去哪里申请?几年内要办完?
申请要在医院付款当天的第二天算起2年以内办理,过了2年就不能再申请了。申请地点是户籍所在区的区役所区民课,也可以去各综合出张所办理:
- 中央区役所:096-328-2278
- 东区役所:096-367-9125
- 西区役所:096-329-1198
- 南区役所:096-357-4128
- 北区役所:096-272-6905
能退回多少钱,取决于保险费是否有欠缴。如果国保费没有按时交,退款可能会被扣减,所以平时按期交保险费很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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